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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改善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

2018年11月18日 20:13

天津出台“津八条” 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

去年11月17日,《今晚报》刊发天津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简称“津八条”,旨在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进一步树立“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理念,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今天正值一周年。

“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企业生存壮大的沃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环境优则动力足,动力足则企业兴,企业兴则产业兴。我们欣喜地看到,“津八条”实施一年来,一个重商、亲商、悦商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激发了企业家在天津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一年来,我们看到了营商环境提升的“快”,行动快、效率高,企业家们对天津的信心不断增强,一年来落地的项目、企业就是最好的证明;我们看到了营商环境提升的“实”,“红十条”“北辰十条”……各区、各部门陆续推出一系列机制和办法,让企业家们实实在在感受到了“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理念落地;我们看到了营商环境提升的“细”,各地区、各部门通过“走心”的“店小二”式周到服务,把“放管服”做到了“放”的精确、“管”的有效,“服”的满意。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不久前刚刚落幕的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总书记的讲话时刻提醒着我们,改善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企业的需求,通过政策、制度的创新完善,为企业发展提供充足的“阳光、雨露、土壤和养分”,把营商环境建设得更好更贴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118/44381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