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河北区制定《涉黑涉恶犯罪 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2018年11月17日 23:52

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日前,河北区制定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奖励情形,包括政法机关尚未发现掌握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尚未发现掌握的党员干部或国家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提供帮助或充当“保护伞”线索、已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政法机关尚未发现掌握的犯罪案件,以及正在追逃的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线索等4种。规范奖励程序,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案件承办单位提出申请,报区扫黑办审批,数额较大的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审批,审核通过后兑现落实奖金,最高奖励资金20万元。举报奖励资金由区财政保障,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117/44377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