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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抗癌药11月起纳入天津医保 大幅减轻肿瘤患者负担
2018年11月14日 00:57近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医保支付管理和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本市基本医保报销范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天津成为第一个将本轮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直辖市,比国家要求的时限整整提前了一个月。这项惠民政策及时落地津门,将快速惠及本市职工和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员。
文件规定,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单独安排医保资金据实结算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不占用定点医疗机构原有医保额度。并实行“双通道”管理办法,对于暂时无法保障药品供应的医保定点医院,患者可在指定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如天津博康胜家大药房、国润(天津)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店等,凭医院开具的外购处方购买,并享受相应医保报销待遇。
据悉,本次纳入国家和天津医保目录的17个抗癌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
据了解,进入医保范围后,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同时与市场平均零售价相比,17个谈判药品的平均降幅达到了56.7%。
尤其是在非小细胞肺癌治疗领域,有5个产品成功入选。以三代肺癌靶向药物奥希替尼为例,降价超过70%,患者治疗花费将由51000元/月降至15300元/月,同时受惠于医保报销,极大降低用药负担。
天津市肿瘤医院肺部肿瘤内科主任黄鼎智教授指出:“奥希替尼可以解决由于T790M突变引起的耐药问题,且目前在中国没有同类产品获批。此次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后,医保患者自付的年度治疗费用仅为降价前的1/4,大大降低了患者的个人负担。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省份落实相关政策,进一步提升正规渠道的靶向治疗药物的可及性,肿瘤患者因此也可以获得更为规范的治疗,从而延长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一位58岁的癌症患者表示:“没进医保前,像我一样出现耐药的患者如果使用泰瑞沙,每个月需要5万多治疗费,无奈之下我只能选择化疗维持了一年。现在好了,我每月只需花四千元左右就可以用上之前负担不起的进口抗癌药。”
而本市第一位通过医院处方在药店成功拿到医保报销药物的肺癌患者则表示:“之前因为价格的原因我会去购买仿制药和印度药,现在通过药店就能很方便地购买到疗效好、正规的进口抗癌靶向药物,并且还能报销。希望其他患者也能和我一样,可以尽快享受到医保福利。”(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114/44361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