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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6起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2018年11月05日 21:04

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推进会的部署安排,紧盯群众反映强烈、啃食群众获得感的突出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为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今年1至9月,全市共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违纪问题202起、处理249人,同比分别增长6.2倍、5.7倍,144人因在扶贫助困工作中履职不力受到问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震慑,日前,我市通报6起典型问题。

河北区新开河街天泰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杨义玲截留救助款和困难群众慰问品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天泰社区居委会收到12240元救助款及米、面、油等慰问品,杨义玲擅自决定截留其中的9313元,用于居委会工作人员福利发放及送礼、消费使用,并将本应整套发放的慰问品拆取部分向居委会工作人员发放。2017年春节期间,杨义玲从社区居委会收到的救助款中截留1000元,与居委会3名工作人员私分。2016年、2017年春节前,杨义玲均以“社区困难群众较多,救助款不足”为由向新开河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款2000元,后将申请的救助款全部发给与其关系密切的老同事。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0月,杨义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李鹏、宋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东丽区万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科原负责人孙富荣在社会保障事项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02年3月,孙富荣利用其负责低保审核工作之便,在对其姐孙某某低保申请审核过程中,无视实际婚姻状况,致使孙某某以离异身份通过低保审批;2009年,孙富荣私自更改低保系统,将孙某某低保转移至其他居委会,之后未按时进行复核及收入核减,致使孙某某长期违规领取低保金。其还存在审核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致使多个家庭违规领取低保金合计16万余元问题。2018年7月,孙富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北辰区北仓镇政府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赵国庆(已退休)虚报冒领低保金问题。2008年5月至2013年6月,赵国庆利用负责低保金发放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签字、虚报隐瞒等手段,冒领26名低保户的低保金8244元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8月,赵国庆被降低退休待遇,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宝坻区方家庄镇四里港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振国在负责申报危房改造过程中索取钱款问题。2013年9月至11月,李振国利用职务便利,在帮助村民赵某申请危房改造过程中,索取1万元好处费,用于个人消费。2018年10月,李振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宁河区板桥镇大麦沽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凌芳违规为亲属骗取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问题。2010年9月,李凌芳在明知其弟李某某不符合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下,违规为李某某申报,并在低保档案中未填写收入情况,致使李某某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共计6.8万余元。2018年2月,李凌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蓟州区许家台镇劳动保障干部孔继伟在办理低保和特困补助过程中收受他人钱款等问题。2009年10月至2017年8月,孔继伟在担任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民政助理期间,在办理低保、特困补助时,收取王某某等3人好处费共计2500元;在办理带病退伍军人补助时,收取曹某某等14人好处费共计30000元。2009年至2015年,孔继伟在办理低保、特困时,违规收取低保本、特困本的工本费850元;在发放带病退伍老兵补助款时,克扣吴某等2人共计700元。2018年8月,孔继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已被追缴。

通报指出,从查处的一些案例情况看,一些干部置百姓呼声于不闻、置困难群众利益于不顾,对扶贫助困项目资金“动心眼、下黑手”,明目张胆截留困难群众救助款和慰问品的有之,费尽心思在社会保障事项中优亲厚友的有之,厚颜无耻利用职务之便向困难群众索取好处费的有之,利欲熏心伪造各类凭证虚报冒领低保金的有之。上述问题的查处,暴露出当前全市扶贫助困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这些问题严重侵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破坏脱贫攻坚成效,必须铁腕重拳整治。

通报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行百里者半九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要坚定必胜信念,有一鼓作气攻城拔寨的决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中央和市委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扶贫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明确责任、上下联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尽锐出战、狠抓实效。要牢牢把握政治巡视和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按照中央“四个落实”和“八看”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高质量完成好扶贫助困专项巡视。要严格贯彻执行《天津市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确保不漏一村、不落一人,使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通报强调,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肃查处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督战”作用,精准发力、精准监督,多管齐下、持续用力,以强力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要聚焦重点领域,紧盯民心工程中兜底济困项目、结对帮扶困难村以及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紧盯扶贫助困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整治“五弱、五贪、五假”;要强化问责攻坚,对贯彻党中央和市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的问题,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问题,严肃问责,决不手软;要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大对扶贫助困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加强对扶贫助困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以专项治理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105/44335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