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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宴到家”年夜饭惹来半年烦

2018年11月01日 23:26

天津日报:

2017年12月中旬,我通过广告了解到北京家宴到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订购年夜饭的信息,在与热线联系后,于当年12月29日以微信支付方式订购两套限时酬宾年夜饭,原价2396元,优惠至1198元。商家当时承诺,订餐配送时间是腊月二十九,同时因我订了两套,可另外送我一道商家招牌菜。

然而,2018年2月5日,即腊月二十一,我就收到了商家发送的年夜菜,菜中并没有承诺的赠送招牌菜,而且多数菜不是像描述的那样真空包装。预订的年夜饭提前送到,为防止饭菜变质,那几天,我们全家人抢时间赶吃,结果还是在大年三十的晚上,发现两套菜中的六道菜严重变质。

春节过后,我就联系商家反映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向领导反映,后再无音讯。我不断反映,商家答应由厂家给以适当补偿。4月21日,商家服务员联系我说厂家已寄出菜品,但我收到快递时发现,所寄菜品不但数量不足,而且除一袋外,其余真空包装袋全部胀开,打开后发出腐臭味道。我当即联系商家,并经商家同意将腐臭菜品扔掉。我又数次联系,直到5月15日,商家表示,有问题找快递公司,与他们无关。我认为,家宴到家的做法毫无诚信。

读者 宋女士

记者调查

宋女士向记者出具家宴到家的广告显示,该公司承诺选择最好食材,让人们在大年三十吃上美味年夜饭。宋女士随后出具照片,显示菜品变质严重。

记者就此联系北京家宴到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其相关负责人称,家宴到家发送给宋女士的菜是好的,是快递公司不尽职,春节前赶单,菜品送到后变质,是快递公司的责任,不是家宴到家的责任。此外,宋女士不及时取快递也有责任。

“作为一家以快递为主要送货模式的经销公司,你们如何在快递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对于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会继续与消费者进行沟通。数日后,宋女士反馈称,北京家宴到家公司赔偿其400元钱。“这件事拖累了我大半年,太累了,不想再追究了,以后也不会再买家宴到家的产品了。”(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101/44324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