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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医保 价格平均降幅56.7%

2018年10月31日 18:19

昨天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医保支付管理和集中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11月1日起,将阿扎胞苷等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纳入我市医保报销范围,并按医保支付标准在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公开限价挂网。

津城提前一个月实施新政

“本次纳入医保报销的17种药品都是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临床价值高的抗癌药,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谈判后的价格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的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市人力社保局医保标准处负责人卢振虎介绍,“我市比国家要求纳入医保报销的期限整整提前了一个月,使这项惠民政策及时落地津门,快速惠及我市职工和居民医保所有参保人员。通过大幅降价和医保报销,将进一步提高医保用药保障水平,极大降低参保患者用药负担,尤其是减轻癌症等重特大疾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7种药多为“刚出炉”新药

“这次纳入医保的药品很多都是‘刚出炉’的新药,把这些新药纳入医保范围,可以让我们的医生针对病患的适应症有更多的选择。”市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孙秀颖对记者说。

以治疗RAS基因野生型的转移性结直肠癌的“西妥昔单抗注射液”(100mg/20ml/瓶,商品名:爱必妥)为例,医保谈判前平均零售价格为4240元/瓶,通过谈判降至1295元/瓶。治疗疾病平均需4.8个月,按每个月使用16瓶计算,纳入医保报销前患者需自费27.1万元,纳入医保报销后,以天津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参保患者为例,患者需自费2.6万元,不到之前的十分之一。

以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枸橼酸伊沙佐米胶囊”(4mg×3粒,商品名:恩莱瑞)为例,医保谈判前平均零售价格为27600元/盒,通过谈判降至14799元/盒。按一名患者使用6盒计算,纳入医保报销前患者需自费16.5万元,纳入医保报销后,以天津市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参保患者为例,患者自费约2.9万元,减轻患者经济负担13.6万元。

单独安排医保资金保用药

“为了保证惠民政策及时落地落实,我们将单独安排医保资金据实结算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不占用定点医疗机构原有医保额度。这就保证了医生可以放心用药。”卢振虎介绍,“对于暂时无法供应的药品,患者也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凭医院开具的外购处方购买,并享受相应医保报销待遇。此外,市卫生计生委也将单独监测药品使用情况,全力做好公立医院抗癌药供应保障工作,确保我市参保人员及时按需用药。”

为确保医保基金合理支出,参保人员在门诊(含门诊特殊病)使用17种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实行“定患者、定医院、定医师”三定管理,各级人力社保、卫生计生部门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供应和使用情况的管理及监督,严格规范药品使用,并逐步推广“互联网+视频监控”、药品电子监管码等新技术,严防欺诈骗保。(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31/44321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