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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强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监管

2018年10月31日 15:37

按照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加强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监管的通知》要求,本市将启动专项行动,对登记在册的慈善组织开展的以公益、慈善、救助为名,涉及医疗、卫生、健康的活动进行全面排查,严惩名为爱心实为谋利的慈善行为。

目前出现爱心被利用的现象,个别医疗机构、企业或者个人通过慈善组织设立了“爱心基金”,以免费医疗救助的名义诱导患者到基金“合作”、“定点”、“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收取高额费用,名为慈善救助实为谋取私利。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将依法查处以慈善医疗救助名义开展的非法营利活动。对于慈善组织开展名为慈善医疗救助,实为推销特定医疗机构、企业服务或者产品的,特别是引诱、迫使患者家庭以明显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购买医疗服务或者产品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今后对其不给予资金资助、不购买服务、不授予相关荣誉称号等惩戒。

与此同时,慈善组织也要自查,对合作医疗机构的资质、医疗水平、费用价格、社会评价等要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完整公开活动相关信息和沟通反馈渠道,明确慈善医疗救助对象范围、资助内容和资助标准。慈善组织应当规范合作医疗机构诊疗行为,对擅自增加医疗项目、提高诊疗费用,为收取额外费用进行过度治疗的,慈善组织应当要求医疗机构及时进行整改或者停止合作。(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31/44320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