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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涨价卖家毁约 津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执结
2018年10月30日 23:38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执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王某购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因房屋价格上涨,李某毁约,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案件承办人王翔宇依法向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询问,但是李某拒不执行。案件承办人经过网络查控,发现李某的银行账户中只有几百元的余额,但是据了解李某是一名包工头,收入颇丰。承办法官进行了第二次网络查控,李某名下某银行账户余额有所变动,并立即对该账户进行了冻结,几小时后李某打来电话质问承办人为何冻结其账户,承办人以此为突破口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说理,李某同意与申请人就本案赔偿问题进行沟通。与此同时承办人调取了银行流水,显示在执行过程中该账户共进账12万元,全部被依法冻结。几日后王某与李某达成协议,其中已冻结的12万元由法院依法扣划,剩余金额8万元李某已现场交至法院。在扣划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冻结的账号已不存在,经过银行核查,在账户冻结的第二天李某办理了挂失补卡业务并更换了卡号。承办法官立即拨通了李某的电话,告知其已构成抗拒执行,并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该部分款项,否则,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迫于法院强制执行力,李某主动将12万元汇入法院账户。经过释法说理,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向法院做出深刻检查和悔过,目前该案已执行完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30/44319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