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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虚假违法广告案例被曝光 消费者擦亮眼睛

2018年10月29日 16:33

今年以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深入推进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并将部分违法广告案例通过本报予以曝光,以警示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并提示广大消费者加以甄别防范、依法监督。

一、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天津高乐高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旗舰店网页上销售一款名为“高乐高威化饼干脆咔咔18g×5闲趣夹心牛奶味办公零食儿童营养食品”,广告中含有“精选进口优质纯天然可可粉,更添加多种矿物质(钙锌铁)和益生元,提供丰富的营养好能量,同时维持体内平衡,提高免疫力”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

二、天津卓而优贸易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天津卓而优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及淘宝网购物平台店铺销售的“赫美娇(HOOMAG)深海鱼修复胶原蛋白钛粉系列产品”,在店铺页面广告宣传中使用“皮肤美白淡斑抗衰老”等用语,“赫美娇(HOOMAG)深海鱼修复胶原蛋白钛粉系列产品”为食品,不具有其宣传的“皮肤美白淡斑抗衰老”等效果,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4万元罚款。

三、天津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天津嘉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坐落于河东区六纬路与六经路交口“雅颂居”楼盘时,在河东区六纬路嘉里汇地下一层BLT超市门口销售展台通过宣传单形式发布包含“……206米的城市高度拥揽最佳视野……”“与天津站仅一站之隔,拥有城市级交通枢纽,真正意义上的9号线地铁上盖,通过高铁前往北京约30分钟,通过9号线前往滨海新区约50分钟……”内容的广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

四、天津保利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天津保利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作了含有“保利玫瑰湾 成熟商圈 主力进驻 全景业态 央企著作”字样的宣传扇,经调查,当事人天津保利昆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不在国资委央企名录,且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官网公示的该集团组织机构及企业名录中也并无当事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5万元罚款。

五、天津市驿动同联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天津市驿动同联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武清区泗村店镇大东公路南侧开发的“驿展园”项目销售中心展厅内沙盘西侧墙壁上设置一处宣传广告屏幕包含“产业建设,国家大学创新园区一路之隔,科技产业驱动”内容,沙盘东南角侧有一处宣传广告展板包含“碧桂园壹中心大湖公馆北京东大湖旁的平层私邸国家大学创新园区”内容,当事人宣传广告中涉及的“国家大学创新园区”项目不存在,只是在武清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武清区规划局、南蔡村镇政府等相关政府公开信息中提及该项目正在规划中,且当事人未在宣传广告中注明该项目正在规划中。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5万元罚款。

六、天津创新昌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开区盛达园分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天津创新昌盛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南开区盛达园分公司作为广告主以招揽客户、拓展业务为目的,制作发布有广告宣传页及广告展板,内容含有“创新集团”“我们是创新集团-创新昌盛南开盛达园店”“稳收益:收益稳定,准时返还本息,100%兑付客户本金及收益”“到期兑付客户本息,做到每位客户的本息零风险”等信息,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80万元罚款。

七、中泰汇鑫(天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中泰汇鑫(天津)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经营场所摆放的宣传材料(宏伟超达企业亮点简介)中使用“对赌今年的净利润2000万,对赌明年的净利润6000万,对赌后年的净利润8000万,这三年的净利润任何一年没达到,都会按照客户投资的金额支付10%的年化收益”等宣传用语。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万元罚款。(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29/44315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