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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散煤实际经营户12月底前清零

2018年10月28日 20:55

供热期即将开始,今年本市有效推进清洁取暖,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因地制宜确定改造技术路线,确保完成20.61万户农村居民散煤清洁能源替代。

坚持先立后破,对于以气代煤、以电代煤等替代方式,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制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区划调整方案,将全面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的地区划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对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做好无烟型煤招标、生产、供应工作,确保无烟型煤替代全覆盖。其中,采暖期前完成大规模集中配送,采暖期做好零散配煤。突出抓好煤质监管,监督煤炭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本市煤炭经营使用地方质量标准的劣质煤,通过加大抽检频次、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资质管理、坚决依法查没等手段,保持严厉打击劣质煤流通、销售和使用的高压态势,2018年12月底前,实现散煤实际经营户清零。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持续开展供热、工业和商业燃煤锅炉治理,巩固2017年改燃关停整治成果,确保不反弹,严禁以燃烧醇基燃料等为名掺烧化工废料。全市6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基本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部署要求,制定65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方案,采暖期结束后全面启动实施。2018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基本淘汰35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袋式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及其他区政府所在地建制镇禁止燃烧生物质成型燃料。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为重点,完成全市222台5908蒸吨/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28/44312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