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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路上遇“小事故” 该撤不撤罚款200元

2018年10月24日 22:42

近日交通早晚高峰时段,本市快速路沿线因机动车之间轻微事故或车辆突发故障,多次造成交通不畅甚至拥堵。交管部门表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交管部门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10月22日7时许,一辆小客车行至快速路昆仑桥附近,突发故障,造成交通不畅。7时40分许,两辆小客车在快速路津昆桥下桥处发生追尾事故,导致该路段出现拥堵。

交管部门表示,交通早晚高峰时段快速路发生行车不畅的情况,很多都是因轻微车损交通事故和车辆故障占路造成的。对于同在本市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如果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无争议,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情况下,应按照交通事故“快处”的有关规定,及时挪移车辆至安全地点,避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24/4429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