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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禁寄递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018年10月19日 23:49

今年7月,一条横跨江苏、河南、四川等地的收购、运输、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产业链被斩断。据调查,在过去的50年里,有73种野生动物灭绝,有180种野生动物大量死亡,有的正趋近灭绝。网络平台成为非法买卖野生动物“集散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竟然在网上热卖,更令人担忧。近日,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发布通告,全面加强野生动物寄递管理,重点强化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严禁寄递无专用标识或相关合法证明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寄递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天津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天津市关于全面加强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天津市邮政管理局就全面加强本市野生动物寄递管理工作通告:要求全市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及从业人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对寄递各环节发现的非法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野生动物行政主管等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广大用户在交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时应提供专用标识或相关合法证明,不能提供的,邮政、快递企业将不予收寄。

同时,邮管部门提醒公众,加强对野生动物的认知,一定了解清楚自己邮寄的野生动物是否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要认为在网上买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只是一种“宠物”。(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19/442772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