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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神药”自用销售 “药神”卖假药辩称因好心

2018年10月19日 21:22

良药苦口利于病,但是不是良药自己说了不算,更不能随意将药品销售给他人。近日,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销售假药案,被告人贾某某因犯销售假药罪被宝坻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被告人贾某某自己患有风湿腰腿痛等疾病,寻医问药多年病症始终不见起色。一日,他在网络上认识的一名自称河南平顶山中医院的“王医生”正在推销“祖传秘方”,买来服用后,病痛竟然稍有缓 解。后贾某某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先后多次从 “王医生”手中购买未批准生产的中药药丸“1号丸”。除自己服用外,贾某某明知该药丸属于未经批准生产的,却还将它多次卖给同村病友韩某某等人,非法获利人民币500元左右。经鉴定,贾某某所销售的中药药丸“1号丸”为假药。

贾某某到案后懊悔不已,并辩称自己系好心觉得此“药”可以治病才卖给他人。经过批评教育贾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制裁。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19/44276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