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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段五花八门 骗子“瞄准”老年人
2018年10月17日 23:59近年来,涉老案件中以针对老年人的诈骗较为多见,通常以治病消灾、投资理财为名目,出售假冒首饰、保健品药品,征婚等手段骗取钱财。多以团伙形式进行诈骗犯罪,团伙成员之间相互配合,使老年人更易上当。
案例一:刊登虚假征婚广告行骗案
2015年6月至8月间,被告人谢某某(女)先后刊登虚假征婚广告,随后通过电话结识了前来征婚的被害人陈某(63岁),并与被害人陈某开始交往。在交往过程中,被告人谢某某陆续以购物、支付礼金等事由向被害人陈某索要财物,先后骗取被害人陈某共计人民币6000元。
期间,被告人谢某某使用上述同样手段,先后与前来征婚的闫某某等六名被害人交往,并编造各种理由索要财物,分别骗取被害人闫某某(76岁)人民币30400元,骗取被害人张某某(76岁)人民币6000元,骗取被害人王某某(79岁)人民币200余元,骗取被害人杨某某(72岁)人民币200余元,骗取被害人杜某某(81岁)人民币400余元,骗取被害人张某某(67岁)人民币300元。
被告人谢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谢某某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并且多次诈骗老年人,可酌情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谢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全部赃款并与五名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谢某某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具有坦白情节,退缴全部赃款。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案例二:合谋冒充301医院医生对老人行骗案
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间,被告人孟某、杨某经预谋,利用被害人吴某(84岁)购买保健品时留下的个人信息,冒充北京301医院的工作人员轮流给吴某打电话。以帮助被害人吴某购买保健品及办理住院手续等为由,先后五次骗取被害人吴某共计34500元。2016年7月28日,被告人孟某、杨某的家属向被害人吴某退赔365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被告人孟某、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共同预谋、具体实施诈骗行为、赃款俵分,作用相当,不分主从。二被告人针对老年人实施诈骗,多次诈骗,均可酌情从重处罚。二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均系初犯,并积极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主动预缴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孟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
老年人容易上当是因为骗子瞄准了老年人的利益需求和精神需求。提醒老年朋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求医问药建议去正规医院,夸大功效的保健品不可轻信;理财产品到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购买,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诈骗不可信。在此,也提醒子女尽量多与家中老人沟通,在照料老人生活的同时,尽量多给老人一些精神上的慰藉。一般诈骗行为会有一个过程,如果能及时了解到老人正在被实施侵害,就有可能避免不法侵害。(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17/44275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