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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案件
2018年10月13日 22:57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市、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肃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津南区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北闸口镇高庄房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世铎、村民刘俊岺共同贪污问题。2011年,在高庄房村土地整合期间,张世铎利用协助镇政府开展拆迁整合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刘俊岺等人,通过违规抢建彩板房虚构生产经营房屋,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150余万元。张世铎、刘俊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依法判处刑罚。
八里台镇西小站村原党总支书记薛士勇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薛士勇利用担任西小站村委会主任兼村属集体组织天津龙溪农业种植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集体资金共计20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及进行营利活动。此外,薛士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咸水沽镇新兴村原党总支书记东义林滥用职权等问题。2012年6月至2016年5月,时任新兴村党总支书记东义林未经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集体研究,滥用职权,对外高息举债、低价处置部分村民保障房,造成村集体资产巨额损失。此外,东义林还存在设立“小金库”等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都是大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职责使命,慎用手中权力,切不可因一时之失、一念之差错失了群众的信任和组织的重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大对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克扣强占、“小官大贪”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把管党治党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为打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歼灭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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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13/44270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