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捧了女神坑了自己 网红新经济需法律护航(图)

2018年10月10日 00:32

网红直播销售珠宝首饰,有时直播间一周销售额超过百万元。

国庆节期间,线上线下的消费市场活跃起来。持一部手机,电商已逐步成为年轻人的购物主渠道,线上的人气和流量也成为商家必争之地。有“10万+”以上粉丝的网红,蕴藏着巨大的变现能力,他们开始琢磨和挖掘粉丝的商业价值,一些网红利用粉丝盲目狂热的追捧心理,销售服装、化妆品、食品、珠宝等商品,销货能力最高者,一天的利润可达上百万元。

一些研究机构发布了网红带货能力排行榜,部分网红的日带货价值超过1000万元,一场直播能为商家带来数百万元的利润。在巨大的商业价值面前,某些网红和商家追逐短期利益,销售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粉丝们利益受损却找不到正常的维权渠道,网红也玩起了“隐身”。在喧嚣而又狂热的网红经济中,一些网红、商家迷失了方向,粉丝们成为最终的买单者和受害者。业内人士认为,我国《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可以从立法层面遏制当前网络消费市场上的种种乱象,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捧了女神坑了自己

大学城一位大二学生小玲,来自山东农村。进入大学后,小玲感觉自己的衣着打扮和言谈举止都有些“土气”,没有城市女孩那么时尚靓丽。为提升自己的气质,她开始向同学们学习美颜、美妆知识,也开始从网上购买各种化妆品和时尚服装。

自从有了智能手机,小玲开始流连于各大购物网站,把一件件衣服和化妆品都放到自己的购物车里。这两年兴起了短视频,一个个年轻、时尚的姑娘,拍上一段唱歌跳舞抖机灵的视频,就引得网友一片点赞,这些姑娘很快就成了网红。小玲也关注了一些网红,并成为她们的粉丝。

她关注的网红中,一位和她同龄的女孩成为她心中的“女神”。这位姑娘在网上自我介绍,16岁去欧洲留学,学习艺术,现在20岁,已毕业回国。她也出自农村,但凭着艰苦奋斗勤工俭学完成了学业,如今在国内四处演出,收入不菲。这位网红经常在网上展示自己旅游时的视频或照片,有在海边别墅的,有在国外景点的,有在雪山沙漠的。所有这些,都向网友们展示了一个富有、美丽,又热爱生活的时尚女性形象。

不久,这位网红到某电商平台开直播,一些粉丝带头到直播间捧场,不断有粉丝在弹幕上发布赞赏言论。网红展示了一款面膜,还直播自己擦脸、敷面膜的过程,赞赏面膜的质量,建议粉丝们到自己的网店上去购买。一群粉丝受到感染纷纷下单,小玲也付款95元,买了一款五片装的短期面膜产品。

一个星期后,小玲在学校收到了快递。当天晚上睡觉前,她便迫不及待地敷上了网红推荐的面膜,期待能像网红说的那样,不久后皮肤能变得光亮清洁。然而,令她没想到的结果出现了,第二天,小玲面部皮肤感觉发痒,部分出现红疹,用盐水清洗也无用;第三天,情况更严重了,脸部出现大片红疹、发痒状况。

无奈之下,小玲只好跑到医院诊治。经医生诊断,她的皮肤属于激素类过敏,面膜中含有过多的激素,建议立即停用面膜。她在医院花了300多元,用药物治疗自己的过敏症状。

回到网上,小玲想问问网红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结果发现,在网红的微博下面留言很多,都是追问面膜用了为何过敏的。还有网友拿面膜去当地的化妆品检验中心检测,检出了不该出现的物质。一时间粉丝们群情激动。结果这位网红出面解释,该款面膜是自己用着感觉挺好,但并不适合所有肤质,因此出现过敏现象属于正常。

又过了几天,小玲发现,那网红隐身不见了,不再回复粉丝们的任何问题。几位网友聚在一起沟通如何维权,结果发现找不到维权对象,快递的发货地址是在一个工业区内,也没有留下具体的名字和电话。而且,这些上当受骗的网友绝大部分是学生,她们没有时间和精力为自己维权,最终,这一事件只好不了了之了。

网红赚钱套路繁多

与卖化妆品相似,卖服装也是一些网红在网上赚钱的方式。阿里巴巴去年发布了首个《网红互联网消费影响力榜单》。50个网红成为最具消费影响力的网红领军人物,这50个网红所关联的商品和店铺集中覆盖在服装行业。

几乎每个网红都想到了卖服装赚钱的方式,这其中有80%在淘宝网开有自己的店铺。至于服装的来源,有业内人士透露,网红肯定不会自己开厂生产,而是寻求别的厂家委托生产。更有网红直接将订单外包,由别的淘宝店给自己的网店发货。

在本市一家服装市场经营女装生意的胡女士,对新兴的网红商业模式感到无奈。据她介绍,自己经营20多年的服装生意,一直从品牌、质量、面料、款式和价格方面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而现在却看不懂那些网红商店,一群粉丝完全不考虑品牌、质量等因素,仅仅因为自己追捧的网红推荐了、展示了,就盲目疯狂地下单购买。

但胡女士不得不向市场低头,为迎合年轻人的消费方式,她试着找来服装模特拍摄精美图片,放在自己的淘宝网店上展示。可是,这一招现在已过时了,她需要请专业的网红,让网红们在直播平台上试穿、展示、推荐,这样才会引来实际的销量。

于是,胡女士找到中介,询问网红的出场价格,结果吓了一跳,100万以上粉丝的网红,一次直播推荐报价300万元;50万以上粉丝的网红,一次直播报价100万元。这样的出场费,够自己好几年的利润了,胡女士实在请不起。

虽然不能直接请网红直播推荐,胡女士还想参与到网红经济中,毕竟自己线下的生意实在难做,而线上的网店也缺乏人气。后来,有网红主动联系她,网红在网上的订单,胡女士可以代发货,也就是把订单转卖给自己。

接到这些订单,胡女士发现,这些粉丝下单的服装价格多为299元、399元,而网红们给自己的最高出价才50元。“这个价格你说我能发什么货?只能发最差的呀!最大的利润都被网红们赚走了。”胡女士感叹道。

胡女士知道,网红们所展示的服装,有的质量、款式和最终实际发的货并不一致,网红展示的往往是最好的那款,但粉丝们却依然不顾一切地追捧,这让胡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除了服装,如今一些食品也请网红做直播推荐。中秋节期间,一家电商平台推出了“吃播中秋”活动,在一个个直播间里,颜值颇高的网红们一本正经地拿起一袋月饼或零食,轻轻打开包装吃上一口,丰富的面部表情立即展现惊喜和享受、陶醉的状态,直夸这款月饼或零食好吃。粉丝们看到网红的表情,听到网红的推荐,纷纷点赞并下单购买。

网红直播推荐,或者网红直接开店,背后的核心资源是网红,变现途径是粉丝追捧。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挤压了传统商家的生存空间。胡女士说,自己以前销售服装,消费者普遍认品牌、认质量、认面料;而现在很多年轻人认网红,只要网红穿了,自己也要买来穿,只要网红推荐了,就认为那一定是好的。这种商业模式,明显误导了大众,让那些踏踏实实做品牌、一丝不苟求质量的商家难以生存。

网红卖货将有法可依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涌现了大量的信息分享和短视频、直播平台,每个人都可以利用互联网展示自己的容貌和才艺,于是乎,网红应运而生,大量涌现。然而,在阿里巴巴的《网红互联网消费影响力榜单》中我们发现,那些左右消费市场的网红,绝大部分都是靠颜值来吸粉的,并且存在过度包装、欺骗网民的现象。

日前,一段“教您如何成网红”的视频在微信群、朋友圈被大量转发。一个体态健硕的男子,穿上女式衣服,戴上假发,露出胳膊和长腿,经过手机软件的美颜、滤镜、磨皮、瘦脸等设置,摇身一变成为长相清纯、明眸善睐、一脸娇羞的女孩儿,再用挑逗的语言和粉丝互动,让不明真相的人狂热追捧。这样的“网红速成教案”,既揭露了眼下一些网红的真实面目,也讽刺了众多粉丝非理性的弱点。

网红的互联网消费影响力,不仅让一些网红获得了本不该获得的巨额利益,而且还扭曲了年轻人的价值观和审美观。部分年轻人开始过度追求容貌美和外在美,放弃提升自身的内在能力,希冀成为网红而达到成功的目的。一份针对“95后”大学毕业生的调查报告显示,有54%的毕业生想做网络主播或网红。

更加令人担忧的是,部分男网友也开始在网络上美颜化妆,搔首弄姿,撒娇卖萌,以此吸引网民关注,并成为众人热捧的网红。这种做法,诱导并驱使下一代年轻人逐渐丧失阳刚之气,助推了“伪娘文化”的加速泛滥。

当年轻人沉迷于网红的直播间里不能自拔、在网友的相互影响下迷失自我、在网红的推荐下冲动购买那些质量低劣或来源不明的商品时,人们应该理智地看到,当前网红经济的商业环境和商业秩序出现了一定问题,我们的法律、法规应该加快修订、完善,维护这种新兴经济的秩序。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郭春雷指出,网红的直播推荐类似于名人代言,我国的《广告法》规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代言人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但当前大量涌现的网红,有的直接开店,有的为别的商家推荐,到底属于经营者,还是代言者,如何区分相应的责任,急需司法解释或者新的法律法规来确定。部分网红以工作室或者个人名义销售产品,涉嫌偷税漏税,更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该法将于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都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包括网红、代购、微商等。进行主体登记以后,网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就不能再逃避其本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此前出现的订单转包和质量低劣等现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10/44258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