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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非法猎鸟
2018年10月03日 22:49天津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非法猎鸟
依法刑事拘留4名犯罪嫌疑人 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锁定
民警对易发生涉鸟违法犯罪的林地开展拉网式清理清查
东丽区、宁河区先后发生非法收购、出售、驯养国家三有鸟类案件后,我市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展开侦破工作,通过深追细查,实施全链条打击,同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清查行动,以最严措施彻底斩断幕后黑手和利益链,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防止死灰复燃。
“我们已依法刑事拘留4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涉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锁定,下一步,将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上追鸟的来源,下打鸟的销售渠道,坚决斩断利益链条,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并形成高压震慑态势。”市公安刑侦局副局长路树强介绍,在案件侦办中,市公安局刑侦部门与相关属地分局组成打击专班,力争速侦速破案件。经过深追细查,东丽区非法养殖野生鸟类案件的涉案人员王某杰(男,32岁,宁河区人)、冯某领(男,37岁,宁河区人)已被公安东丽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经查,王某杰、冯某领等人自今年9月8日起,在明知是非法狩猎获得赃物的情况下,多次收购大量野生鸟类,后将野生鸟类圈养在东丽区华明镇的2个仓库内进行催肥。宁河区非法养殖野生鸟类案件的涉案人员王某帅(男,22岁,宁河区人)、冯某乐(男,40岁,宁河区人)已被公安宁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经查,冯某乐自今年7月起将其位于宁河区造甲城镇的养殖场鸡舍出租给王某帅等人用来圈养收购到的野生鸟类。
除了加大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还组织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刘建兴介绍,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组织属地分局,会同市、区林业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易发生涉鸟违法犯罪的湿地、林地、市场、餐馆、废旧厂房、库房、民居、食品加工和工艺品加工企业等重点部位和区域,开展了拉网式清理清查,及时发现、查处各类涉鸟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做到全覆盖、全方位、无死角,有效遏制各类非法猎捕、养殖、交易野生鸟类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我们已经重点清查了宁河七里海古海岸湿地、北大港湿地、团泊湿地、淮安道花鸟鱼虫市场、中环花鸟鱼虫市场和大丰路、建昌道自发鸟类市场等重点地区12处,清理点位527处。”(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1003/442411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