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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18年09月23日 00:16

忠诚履职强化担当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天津市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

为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持续释放集中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警示教育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现将我区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万新街道吴嘴社区管委会主任齐玉峰长期占用公车归个人使用问题。2011年8月,万新街道吴嘴社区管委会使用集体资金购置一辆雷克萨斯牌汽车,但2011年8月至2016年11月期间,齐玉峰长期违规占有该车辆归其个人使用。此外,齐玉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齐玉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万新街道东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国良长期占用公车归个人使用以及违规报销停车费问题。2008年6月,万新街道吴嘴村村委会使用集体资金购置一辆奥迪牌汽车,但2013年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钟国良长期违规占有该车辆归其个人使用,并利用公款违规报销停车费7000元。2018年7月,钟国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万新街道海颂园第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杨洪顺长期占用公车归个人使用问题。2011年9月,万新街道吴嘴社区管委会使用集体资金购置一辆标致牌汽车,但2013年1月至2016年11月期间,杨洪顺长期违规占有该车辆归其个人使用。2018年7月,杨洪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区残联工作人员许斌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期间,许斌私自使用区残联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45次,费用总计10898.48元。2018年7月,许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涉案钱款。

5.区残联工作人员杨军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期间,杨军私自使用区残联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共计7次,费用总计1934.40元。2018年7月,杨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涉案钱款。

上述问题既有公车私用的老问题,也有私车公养的新表现,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韧和“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战斗精神将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自我要求,以自身实际行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共同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各种隐形变异问题紧盯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精准发力、持续加压,形成惩治“四风”问题的强大声势。(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923/44200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