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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1910个“大棚房”恢复农业用途 11月底前完成整改

2018年09月11日 22:38

原本该种植蔬菜瓜果的农业大棚内,却盖起了“私家庄园”,经过清理,如今这些“私家庄园”回归大棚原状。在日前全市开展系统整治“大棚房”问题专项行动中,共排查出1910个“大棚房”和其他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的变相“大棚房”,已全部拆除并恢复农业用途。

根据市政府日前对全市第二阶段清理排查工作的部署,要求市国土房管局等部门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各区政府和乡镇政府发挥责任主体作用,掀起“风暴式”回头看检查。此次检查坚决杜绝应付性整治、整改不彻底甚至死灰复燃的问题,对有禁不止、反弹在建的问题,将加倍问责、严厉处罚。

据市国土房管局介绍,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已联合制定《开展农业设施清理排查工作方案》,巩固本市“大棚房”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成果,确保第二阶段针对全市农业设施擅自改变用途行为的清理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市、区两级领导小组,针对本市全部农业大棚(日光温室)、有关设施农业项目及其他农业观光园等各类设施农业,涵盖种植业、畜牧业及水产养殖业等进行排查,重点清理整治“私家庄园”、农业大棚房内建房、农业大棚看护房。根据该方案,今年10月10日前完成排查工作,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涉及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2月底前各区国土和农业部门联合验收,市国土房管局、市农委联合抽查检查,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政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911/44148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