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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请注意!这些事故不能“快处” 必须报警

2018年08月25日 23:52

保险定损专员上路巡查,并帮助当事人通过网络在线完成交通事故快速处置,已在本市推广。但交管部门提示,有些事故情形不适用“快处”,当事人必须报警等待交警到场处理事故。

重点巡查服务15个易堵区域

保险服务专员目前已遍布全市,在市内六区范围内,交管部门确定了15处事故高发易堵区域,服务专员在这些区域重点巡查,包括和平区的成都道、南京路、鞍山道、新兴路、西康路沿线,河西区的黑牛城道、友谊路、解放南路、围堤道沿线,河东区的十一经路、卫国道沿线,河北区的黄纬路、中山路、昆纬路、金钟河大街、王串场一号路、真理道沿线,红桥区的红旗路、西青道、勤俭道、丁字沽三号路、本溪路沿线,南开区的南门外大街、卫津路沿线。而在外环线以外的其他区,交通事故快处定损专员会驾驶机动车沿随机路线巡查。

这些事故不适用“在线快速处理”

交管部门介绍,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七)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八)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九)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十)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一)驾驶人涉嫌利用机动车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

(十二)事故现场不具备拍摄条件的;

(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825/44069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