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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致人亡 身陷囹圄悔莫及

2018年08月23日 00:28

前不久,由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出庭支持公诉的丁某某非法行医一案公开开庭审理,丁某某因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被北辰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0元。

丁某某原是北辰区某村村医,为了多赚点钱,便到城区租赁房屋私自开设了一家诊所。今年1月16日,王某某因咳嗽来到诊所就诊,丁某某对其采取肌肉注射方式治疗,王某某接受注射后出现了胸闷、休克等症状,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后丁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承办此案的北辰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张欣欣说:“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案中,丁某某虽然在1992年曾担任过村医,但他所具备的医学知识和‘医术’,根本达不到获取执业医师证的条件要求,因此其也未能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医师资质。市民看病应当前往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切莫贪小便宜,拿生命当儿戏。”(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823/440552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