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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识破“购物返现超市”真面目 保住千余万元群众财产
2018年08月05日 20:20北辰区一家超市成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窝点,公安北辰分局近日将其查处,为61名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今年5月,公安北辰分局普东派出所社区民警发现一家超市经常有老年群众携带大量现金出入,且老人看到民警后均神态慌张、言语含糊,非常反常。民警怀疑此超市有问题,并立即秘密展开调查走访。
经查,该超市经营人为田某(男,41岁,吉林人),超市于2017年8月正式营业,其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向周边群众收取酒水预购款,承诺定期返还高额回扣的情况。例如群众存入10万元,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承诺每月返还群众6000元利润,三个月连本带利即可返还118000元。在民警调查过程中,明显感觉到相关群众已被该超市人员洗脑,加之自身法律意识不强,无视所谓存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只贪图高额回报,因此称并未存款,不配合民警调查,为取证工作带来了严重影响和诸多不便。
为了避免群众的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防止因经营者资金链断裂而导致存款者财产流失的情况发生,民警采取多种办法密切关注此超市动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又向周边摊位及出租房主了解该超市人员、经营者等情况。同时,民警到存款老人家中进行走访,对其及其家属耐心劝导,晓以利害,宣传法律知识,终于做通群众工作,能够主动配合调查。
之后,由普东派出所牵头,多次会同分局侦查支队五大队、普东街道安监、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实地来到该超市内向群众了解情况,在做了一系列耐心细致的工作和调查后,掌握了大量相关证据。6月初,普东派出所联合分局侦查支队五大队、普东街安全科、工商所等部门将该超市查处。超市经营者田某迫于压力主动退还了相关群众的全部存款,共涉及存款群众61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目前,田某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警方介绍,这与常见的非法集资参与者不同,超市购物返现的参与者往往对这种行为有一定的风险认识,但抱着早进早出、快进快出的侥幸心理,最终遭受财产损失。非法集资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及刑事法律,致使集资参与人蒙受严重损失,需要全社会增强风险意识、携手防范抵制。“购物返现超市”正是打着所谓“消费新业态”“商品寄卖、预购”等名义,骗取公众信任,让投资者落入陷阱不能自拔。
警方提示
在此,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群众,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
2.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805/43986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