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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首次试用“人像识别”系统 行人闯红灯一抓一个准

2018年08月05日 20:20

8月3日10时42分,南京路与营口道交口,红色信号灯亮起,多名行人在斑马线前止步,一名打手机的年轻白衣女子却毫无顾虑地闯红灯过了马路。现场值勤的营口道大队交警赵晨迎上前去。“您好,女士!您刚才步行闯红灯了,涉嫌交通违法,已被‘人像识别’系统抓拍取证。”随着赵晨手指方向,只见立在号外商场门口路边的一块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正播放着一幅标有红色方框的该女子固定图像照片。

看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被清晰地显示在大庭广众之下,闯红灯的女子红着脸说:“哦不好意思,是我不对。刚才光顾跟朋友打电话了。”赵晨手持警务通经后台“人脸识别”系统比对,迅速核实了该女子的人像、姓名、身份、住址等信息,一边对其批评劝导,一边依法处以20元罚款。这是我市首次试用行人交通违法“人像识别”系统后开具的首张罚单。

“这套设备一旦监测到有行人闯红灯,便会持续进行语音提示,对不听劝阻仍闯红灯的违法当事人进行完整摄录。”市交管局科研所副所长谢钢介绍,该设备会对闯红灯行人进行通过路口前、走入路口中、通过路口后3张画面的连续抓拍,计算机系统在后台进行人像识别,并与数据库里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当事人,并利用现场路边大屏幕滚动曝光闯红灯行人照片。

交警营口道大队副大队长蔡建平说,“该路口投入使用的行人交通违法‘人像识别’系统在全市尚属首例,还处于试用阶段,主要以现场处罚为主。下一步,经过完善,该系统将逐步实现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的非现场处罚。届时,被‘人像识别’系统抓拍的违法行人,其违法地点、抓拍时间和违法行为的照片,将在‘行人闯红灯曝光台’显示屏上公布,提示当事人尽快接受调查处理。如果不接受调查处理,或继续多次闯红灯,将被纳入诚信记录。今后,交管部门将根据试点情况陆续在我市主要路口推广应用此类设备。”(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805/439864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