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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筹钱缴齐赔偿款11万元 诚信坚守打动法官

2018年08月05日 20:12

“欠债还钱”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在生活中就是有人欠债不还,人们常常把这些人称为“老赖”,但“老赖”中也有确实还钱困难的,是选择消极逃避,还是积极应对,考验一个人是否诚信。近日,一名老人将11万元欠款送到了蓟州区法院,在家庭极度贫困的条件下,四处筹钱补上赔偿款,老人对诚信的坚守打动了执行法官。

老人涉及的案子,是当初其推着农用三轮车,与超速驾驶二轮摩托车的刘某相撞,农用三轮车上的钢板剐蹭到了刘某,致使其摔倒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某的妻子将老人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由于老人李某未取得驾驶证,且驾驶的农用三轮车接近报废,存在一半的责任,故判决李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320128.38元。

拿到判决,李某却没有及时兑现赔偿款。案件就交给了执行法官,在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执行通知书、传票后,其并没有按时到庭。经了解,接到通知时,李某的妻子去世了。办理完妻子的后事,李某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执行法官到其家中核实情况,发现李某家房屋简陋,家具破旧。法官又走访村干部,了解到,李某没有稳定收入,现与其80多岁的父亲共同生活,其子又查出患有淋巴癌,需要大额的医药费,家中十分贫困。

虽然家庭贫困,但李某主动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希望申请人能多给一些时间。与此同时,执行法官看到李某一家的实际情况,向申请人协商可否降低赔偿款的数额,在得到谅解后,申请人将赔偿款降低到11万元。李某向亲朋好友四处借款,其间,儿媳妇对公公的做法十分不满,“您儿子都得了癌症,您不想办法筹钱救命,还要凑钱还债,您真是糊涂啊!”顶着压力,噙着泪水,李某终于凑到了11万元,并将钱送到了法院。对于借来的钱,李某表示,今后会想办法,多打几份工,在有生之年,努力把欠下的债还清。

据蓟州区法院执行局局长杨爱军介绍,鉴于老人面临的困境,下一步,法院会协调相关部门,为老人申请相关救助政策,帮老人一家渡过难关。(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805/43986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