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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制定《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明确物资装备注重保障措施

2018年08月05日 19:18

昨天,记者从天津市地震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市最新制定了《天津市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明确了每一类预案的编制要求,杜绝出现空洞无实际措施的预案。同时,地震应急专项保障预案(计划),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为预案实施又加了一道“保险”。

这次制定的管理办法,要求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要符合地震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际,适应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风险状况和具备的应急能力,应急措施科学、具体,操作性强。预案编制单位应先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因地震突发事件引发的风险隐患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对已有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进行评估。根据风险分析及评估结果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预案。

地震应急专项保障预案(计划),是对政府地震应急预案的具体落实。应突出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专业应对,明确保障任务目标、处置机构、响应级别、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度程序等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地震应急专项保障预案(计划)基本内容中要包括地震应急资源评估,涉及抢险救灾队伍的数量与构成、应急储备物资的数量与构成、应急避难场所的数量与分布、不同等级地震灾害下救援队伍需求、救灾物资需求等情况。还要有为保障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科学、有力、有序完成而确定的行动基本准则。也要明确队伍及物资装备组成,包括应急队伍的种类、人员数量、来源、装备、集结地点、救援任务、负责人等。还要注重保障措施,包括为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所需的信息、通信、车辆、医疗、防护装具、食宿生活等保障措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805/439858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