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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牟利非法行医致人死亡 前村医被判十年

2018年08月02日 23:12

丁某某原是北辰区某村村医,为了多赚点钱,便到城区租赁房屋私自开设了一家诊所。2018年1月16日,王某某因咳嗽来到诊所就诊,丁某某对其采取肌肉注射方式治疗。病人因注射后出现了胸闷、休克等症状,经抢救无效后当场死亡。日前,经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这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本案中,丁某某虽然在1992年曾担任过村医,但其实他所具备的那点医学知识和医术,根本达不到获取执业医师证的条件要求,因此他也未能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医师资质。他自以为具有足够的医疗知识和能力,可以实施医疗行为,但最终酿成了患者死亡的悲剧。承办此案的北辰区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张欣欣表示,本案中的丁某某给王某某注射针剂前未进行皮试,而是直接对王某某进行针剂注射,最终导致王某某药物过敏而死亡,丁某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行医罪。(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802/43974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