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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欠薪 无视法规 公司负责人被刑拘

2018年07月29日 00:10

2018年6月25日,滨海公安大港分局栖凤派出所,接到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移送案件,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古林街古林工业区的天津某型钢有限公司,拖欠被害人张某工资1.6万余元。

接到案件后,栖凤派出所及时进行立案调查。经工作,查明该公司于2018年2月份停工,后受害人张某离职。离职后,曾多次找该公司负责人索要工资,但公司负责人均利用各种理由拒不支付,后受害人投诉至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该大队工作人员向该单位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多次利用短信、通告等形式,向企业负责人发出提示,要求该单位及时接受询问并履行支付工资义务,但该公司负责人拒不出面,涉嫌恶意欠薪。近日,栖凤派出所依法将该公司法人郭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讯问,郭某某对自己拒不支付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现该郭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并向受害人支付欠薪及社保费用,共计20000余元。(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729/43949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