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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荐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对象的公示
2018年07月18日 13:53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46号)要求,在全市各级检察院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推荐会,并对拟推荐对象进行了考察。经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全国评选表彰办公室初审确定,拟推荐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为“全国模范检察院”,静海区人民检察院为集体一等功。拟推荐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刘家卿同志为“全国模范检察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魏静华同志、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王卉竹同志为个人一等功,现予以公示。
受理部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宣传
处监督电话:28708083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18年7月18日—2018年7月24日)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7月17日
推荐对象主要事迹
河北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河北区人民检察院以“创新理念谋发展、凝心聚力谱新篇”为引领,坚持“转变作风、创新理念、敢于担当、全面发展”的工作思路,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严格规范司法,不断实现创新发展,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区院连续六年位列天津市基层检察院考核第一档次,先后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优秀检察院和天津市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静海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静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2014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2005、2013年先后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2017年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天津市文明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年度量化考核中位居前列。
刘家卿 ,女,汉族,1981年7月生,中共党员,200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公诉部副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公诉办案一线,从日常办案的兢兢业业到担负多起大要案审查起诉重任,该同志始终用心诠释着一名检察官的忠诚与信念。曾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魏静华 ,女,汉族,1967年5月生,中共党员,198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工作中,任劳任怨、刻苦勤勉、兢兢业业、不懈追求,在平凡的岗位中创造出不平凡的业绩,展示了女检察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和优秀品格。曾先后获得天津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公诉人、天津市政法系统“百名优秀干警”、天津市检察系统业务专家及拔尖人才、天津市检察系统优秀干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入选首批办理全国有重大影响案件公诉人才库。
王卉竹 ,女,汉族,1987年9月生,中共党员,2012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近年来,先后获得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市检察业务拔尖人才、天津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入选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人才库和天津市检察调研人才库。(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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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718/43904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