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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假律师证出庭?难逃法官“火眼金睛”!

2018年07月18日 03:08

津南区法院法官在庭审中发现了一名假律师,并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了处罚。涉嫌刑事犯罪部分已经移送公安机关。

近日,津南法院在审理某公司与劳动者段某之间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鲁一男翻阅案件发现,同一期间相同人员的考勤情况在不同案件中大相径庭,该公司存在提供伪证的可能。

法官在对该公司的代理律师之一丁某进行询问时,丁某对证据相互矛盾的问题无法自圆其说。在法庭严厉的诘问下,丁某主动交代存在的其他违规情况,但承办法官敏锐察觉到丁某谈到其助理刘某律师身份时言辞吞吐,故对刘某律师身份心生怀疑。当天即到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律协、人口信息服务中心调查取证,发现刘某并不是登记在册的律师。随后即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丁某、刘某进行大量的释法及询问,最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承认伪造证据,刘某承认伪造律师证件。

6月14日,津南法院妥善处理该例妨碍民事诉讼行为。该院已将此案中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相关的刑事犯罪行为移送至公安机关。(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718/43899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