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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出新规

2018年07月13日 02:04

近日,市环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联合制定了《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程序(试行)》,其中明确各区环保、国土、规划、工信(中小企业)等部门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商机制,适时召开污染地块准入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相互交换管理工作信息,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区污染地块准入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各区环保部门应会同国土、规划等部门,根据市污染地块名录确定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并督促土地使用权人编制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方案,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同时抄送区人民政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713/438798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