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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鼓励建设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2018年07月07日 11:43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黄华坤报道:羊城晚报记者7月3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该厅从履职尽责、释放政策红利和主动作为三大方面提炼出加强住宅用地市场调控、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严防以地融资风险和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旧厂房”改造等“十六条”工作要点,其中重点提到,要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鼓励建设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十六条”工作要点中,排在首位的是“履职尽责,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省国土厅提出,加强住宅用地市场调控。严格按照“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制订实施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稳定房地产用地市场预期。灵活采用“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后现房销售或自持面积等竞价方式出让住宅用地。

与此同时,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按照“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要求,加快完善广州市、佛山市和肇庆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政策。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保障工作,鼓励建设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

工作要点指出,要严防以地融资风险。组织开展地方政府违规以地融资情况专项自查梳理。强化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规范开展土地储备工作,严禁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配合做好地方政府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僵尸企业”退出后的土地资产应纳入土地收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工作要点特别提到,要防范化解涉土领域群体性事件。切实规范征地程序,实行货币安置、就业安置、留用地安置、留物业安置等多种形式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建设统一规范的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征地信息公开。畅通信访渠道、化解信访矛盾,扎实开展涉土涉矿领域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地霸”“矿霸”。配合做好农合等金融机构改革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地质灾害防治,推进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文章来源:http://house.72177.com/2018/0707/43851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