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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监局出台三项措施 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2018年05月06日 12:43

安全生产在身边

安全生产大过天,须臾不可松懈。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等各项工作,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近日出台三项措施,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根据通报,4月23日,蓟州区上仓镇梁庄子村气代煤项目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中,定向钻拉头发生断裂,无法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中燃宏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在断点处挖了一个工作基坑(长10米、宽3米、深5米)准备连接断管。24日12时30分左右,该公司安排2名工人在坑内连接断管时,基坑土方发生坍塌,将2名工人掩埋,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蓟州区积极救治伤员,积极对死者家属进行安抚,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对有关人员进行控制,并连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扎实细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按照市主要领导对“4·24”事故的批示要求,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并立即派出工作小组赶赴事故现场,会同市建委和蓟州区事故调查组对“4·24”事故进行调查。同时,采取了三项措施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改进事故督办机制,强化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问责。市安监局在现行事故调查处理分级负责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细化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指导督办机制。对导致2人死亡或多人受伤的一般事故,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对问题严重或重复发生的事故,安排局有关处室或局级领导直接参与区政府事故调查;对问题特别严重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由市安全监管局联合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对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成立事故调查组,从快从严进行调查处理。

二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对建设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警示通报。4月27日,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建设施工领域近一时期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要求一定要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上项目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对不履行规划建设施工程序、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督促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国土房管局等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加强对气代煤等施工项目安全检查。同时将气代煤建设项目纳入市安委会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工作重点,进一步督促各区、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是在全市开展持续深化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生产巡查。市安委会5月份将组织成立8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对各区安全生产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巡查,每个巡查组不少于8人并由一名局级领导干部带队,对每个区巡查时间不少于2周,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506/43754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