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天津:房屋维修资金退还可网申 让申请人只跑一次

2018年05月06日 12:34

记者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市国土房管局对《关于印发退还已交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程序的通知》进行修订,实现维修资金退还申请网上提交,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在受理系统中向申请人发送《维修资金退款通知》,申请人只到中心一次即可拿到退还的维修资金。

根据修订内容,此次修订在保证维修资金退款安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退款办理事项中涉及的退款申请要件及办件时限进行调整:不再查验房屋契税退税凭证,办件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修改后,购房人交存维修资金后,退还已购商品房的,应先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手续,再申请退还维修资金账户余额。购房人或开发建设单位登录天津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网,提交维修资金退款申请。要件齐全的,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维修资金账户余额分别退还购房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506/437543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