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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雷锋”还是违规补课?回应:无任何物质报酬

2018年05月04日 20:56

市教委曾多次下发通知,从严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但是仍有部分老师顶风违纪。他们反侦察手段很强,校外培训机构与老师的结款,也都是单独进行,外人无从取证,事情往往陷入尴尬处境。

记者3月3日接到投诉称,有校外培训机构在红桥区铃铛阁中学内开办辅导班,号称“全部为一线重点校在职教师,小班授课”。记者随即前往该中学查访,以家长身份联系该校外培训机构后,教学楼内走出一名女子,挥手让保安打开门。该女子自称是该机构负责人,正讲数学的男子是耀华中学的齐老师,下一节课要讲英语的女子,是南开大学附中的陈老师。记者交费后进入教室,拍下了两位老师的部分授课视频。

记者求证发现,视频中所谓齐老师并非耀华中学教师。南开大学附属中学相关负责人在对视频确认后称,该女老师确系陈老师,是在南开大学附中教书,但不是南开大学附中的人,是天津师大南开附属中学交流过来的老师。

天津师大南开附属中学副校长王某称,已向陈老师调查了解,没发现其有取酬的情况。她问记者:“光有您缴费的证明还不行。您钱交的是机构,不是老师本人。陈老师不承认收钱。您有证据吗?”

天津师大南开附中向记者出示了一份陈老师个人写的说明。陈老师在说明中称:“受朋友所托,为崔女士的孩子补习英语。我本不想答应,碍于情面推不开,才答应的。崔女士说她家地方小不方便,借了间教室……补习英语后,崔女士口头表示感谢,没给任何物质报酬。”陈老师说,“没考虑到这样做会引起误会,考虑问题过于简单……今后不能轻易答应别人提出的‘帮忙’要求。”

南开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称,崔姓女子已“失联”,给调查带来难度,鉴于铃铛阁中学坐落在红桥区,应由红桥区教育局负责监管。记者将情况通报给红桥区教育局,得到回复称,铃铛阁中学该校区几年前被租出去,租期已满承租人拒绝腾房,区教育局正在诉讼解决中,目前已勒令该机构停办,其他情况很难调查,因为“进校门都难”。

陈老师到底是“学雷锋”义务帮忙,还是违规有偿补课?两个月过去了,此事仍是个“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504/43748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