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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首批10处电子警察试行 可分辨是否保持安全车距

2018年05月02日 21:43

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两类设施”中的第一批已通过全流程测试,从5月1日开始,交警高速支队在津蓟、荣乌高速公路率先投入使用10处电子警察试运行,试运行期间摄录到的违法暂不录入系统,其中用于车间距管控的电子警察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用。

车间距违法抓拍全国最先启用

作为“两类设施”建设中的一部分, 开车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经常会看到“0米、50米、100米”等标志,这些标志牌是帮助前后车辆确认车间距离用的,目的是提醒司机要保持安全距离。到本月底前,全市高速公路范围内将正式开通50处新增电子警察,而从昨天开始新投入试运行的电子警察,就具有车间距违法抓拍功能,这个名为车间距管控的系统,也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启用的高科技交通违法治理措施。

据技术人员介绍,“车间距检测”是建立在电子警察系统和车牌识别基础上的检测系统,其与电子警察系统共用车头抓拍相机和智能终端管理设备,同时还增加了一台车尾抓拍相机、一台测速雷达、一个补光灯。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发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该系统可以实现摄录抓拍。抓拍此种违法行为时,这套可以抓拍到两张车尾照片和一张车头照片,并可以从车尾照片中看出违法车辆与前车的间距和位移情况,并将车头与车尾照片比对,确定违法车辆前后号牌一致后录入系统。

记者站在现场看到,摄录点位前方100至200米处,还设有注意控制车距警示标志,以及前方车间距抓拍、摄录等提示标志。此外,在高速公路沿线的电子显示屏,以及高速交警尖刀机动队巡查车后的显示屏上,都会用视频滚动播放的形式,将违法车辆号牌及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并告诉驾驶人在就近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接受处理。

未保持安全车距是引发事故一大诱因

据交警高速支队介绍,通过对2017年天津市境内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分析,在一般程序以上交通事故中,追尾事故起数和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63.48%、60.58%。追尾事故中因未保持安全车距造成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占追尾事故总数的68.48%、69.88%。由此可见,未保持安全车距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一大诱因。

而新安装的这种科技系统设施,有助于提升驾驶人的控距安全意识,让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保持有效的安全距离,防止追尾事故频繁发生,降低多车连环事故的发生几率,保证高速公路的安全与畅通。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交通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不记分的处罚。

数据支持精准高速安全管理

五一小长假前,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第一批“两类设施”已完成测试。津滨高速公路全程25.8公里新增16个高清化、智能化的先进视频监控设备,监控为全高清数字型,一个点位两套摄像机,分别为固定式和云台式,固定摄像机中具备行人抛洒摄录功能。

为督促驾驶人控速安全驾驶,津沧高速公路此次设置两处单点测速点位,一处区间测速点位,车辆一旦超速,交警就可根据监控设备提示,在两个主线收费站对其拦检、现场处罚,如果交警在现场没有发现这辆车,电子警察也会将违法信息上传,实现非现场处罚。

到本月底建设完成后,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增的50处电子警察点位,除均具备车间距抓拍功能外,还能实现全区域高清视频巡查、定点测速、区间测速、占用应急道抓拍、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如大型车长期占用一车道、不系安全带、影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驾车接听手机等等功能,并采集交通数据信息,为科学决策,精准管理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502/43738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