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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电费“调整差额”咋回事?居民阶梯电价不同

2018年04月22日 16:24

有市民向本报咨询:前几天,他从手机上缴纳了200元的电费,但是收到天津电力的确认短信却是成功充值139.75元,调整差额60.25元。他不明白,电表里还有余额,为什么要从充值的金额里扣除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营销部营业处王炜劼提示,产生调整差额的原因是市民用电量已经超过了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产生的差额费用需要在下次购电的时候补齐。

目前,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执行本市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第一档为0至2640度,每度电0.49元;第二档为2641至4800度,每度电0.54元;第三档为4800度以上,每度电0.79元。如果市民一年内用电总量在2640度以内,那就不会产生调整差额。但是如果用电量超过了2640度的话,就会按照第二档的电价计算电费。当用电量超过了4800度的时候,则会执行第三档的收费标准。

由于居民家庭中的电表只能按照每度电0.49元的价格计费,当用电量达到第二档或者第三档的标准时,就产生了调整差额。但是差额费用不能从电表余额中体现出来,只会在国家电网的系统中记录。市民在下次购电的时候,系统会从充值金额中先扣除差额费用,剩余金额才能被充值到电表中。所以,市民收到充值短信的时候,才有可能出现成功充值的金额低于缴纳的金额。(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422/437233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