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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偷了六辆车价值26.6万元 兄弟俩各判七年
2018年04月18日 22:04“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但有一对兄弟却把“齐心协力”用在了违法犯罪上面。二人在半年多的时间里,先后盗窃六辆汽车,价值26.6万元。后兄弟俩被警方抓获,从他们手中收购赃物的男子赖某也随后投案。
今年37岁的李三2009年曾因犯非法买卖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3年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李三自己经营一家洗车店,本可以本本分分做生意的他,却打起了偷车的主意。2016年9月,李三一个人在北辰区的一个居民区附近偷了一辆小型客车。2017年元旦前后,李三又计划出门偷车。这一次,他叫上了自己的远房表弟李四。兄弟二人在北辰区某地铁站附近盯上了一辆小卡车。李三让其表弟帮其望风,仅用了几分钟就“娴熟”地打开车门将车启动了。随后,两人各自离开了犯罪现场。不久后,兄弟俩又一次开车来到该地铁站附近。这次,他们撬开了一辆小轿车的车门,将车开走。2017年3月中下旬,屡次得手的李三、李四兄弟二人又连续作案两起,以同样的手法偷走小轿车两辆。
不久,李三、李四手里经常有来路不明的车的事情被一个叫赖某的人知道了。赖某找到李三,表示自己想买一辆便宜车,让李三给他“弄”一辆。几天后,赖某从李三处买走了李三、李四兄弟偷来的一辆小轿车。赖某自知这辆车来路不正,买回来后便对该车进行了各种改装。后李三、李四先后被警方抓获。赖某得知罪行败露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经审理,李三、李四兄弟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赖某无视国家法律,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应予惩处。最终,河东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三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0元;李四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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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418/43720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