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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静居住小区申报:满足噪声标准等6条件

2018年04月13日 23:11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本市2018年安静居住小区创建今起启动。满足居住小区噪声白天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小区绿化率或硬化率达到35%等6个条件的小区,可向各区环保局申报。

让市民享受“静生活”是美丽天津建设的内容之一,本市环保部门采取多项治理措施,让城市减声降噪静下来。据介绍,各区环保局按照《天津市安静居住小区验收办法》的要求,今年8月底前将本区2018年新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名单及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工作总结报送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将于今年9月中下旬开始对各区2018年新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验收,命名验收合格的安静居住小区;同时对2004年、2006年、2008年、2010年、2012年、2014年、2016年创建的安静居住小区进行复测抽查,复测不合格的小区将被取消安静居住小区称号。据悉,本市通过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等举措,专项整治城市环境噪声,同时探索创建“安静街镇”,不断改善辖区内声环境质量,让群众享受到安静的居住环境。(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413/437153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