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宪法学专家解读宪法核心要义 推动宪法精神走入日常生活
2018年04月11日 23:00天津学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这次宪法修改适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魏健馨昨天接受本报专访,就宪法核心要义进行解读。
“现行1982年宪法经历了五次修改。每次修宪,都反映着时代的进步,推动了国家和社会不断前行。”魏健馨说,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在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活动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我国法治实践的一条基本规律。
魏健馨介绍,这次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大制度、宪法宣誓制度、国家主席任期制度、监察制度等。“这次修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于进一步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魏健馨说,这次修宪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集中体现了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确保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至关重要。
“我们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魏健馨表示,通过开展巡讲、宣传周、报告会等一系列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使全国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同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制度保障,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411/43713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