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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五一”假期京津冀高速路禁行危险品运输车

2018年04月05日 00:54

网络中国节-清明

为确保2018年清明、“五一”期间高速公路通行安全,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决定,自4月5日零时至4月7日24时、4月29日零时至5月1日24时,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取限行措施。

一、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线通行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二、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载运危险化学品时间路线速度报告凭证及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

三、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包括持有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行驶。(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405/43704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