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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三价合一”,动了谁的奶酪?
2018年04月03日 23:13环宇杂谈
“三价合一”是基础秩序,刚需的界定也是基础秩序,这需要民政、公安、社保等各部门合作。
李宇嘉
近日,深圳出台新规,要求二手住房交易必须“三价合一”,即实际成交价、银行评估价格、网签价格三者要统一。深圳二手房市场“阴阳合同”泛滥,桌子下面的合同(阴合同)显示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而拿去贷款的合同(阳合同1)显示高价,为的是买方多贷款;到政府网签的合同(阴合同2)显示低价,为的是买家少纳税。
2011年,政府启动计税评估系统以后,网签价贴着市场价“打七折”的政府评估价走。现在,要求银行评估价不能低于网签价,三个价格差不多统一了。这样,购房者为了多贷款,可以报较高的网签价格,但必须要多缴税了;或者,购房者为了少缴税,报较低的网签价格,但不能多贷款了。也就是,过去“多贷款、少缴税”,这一隐性红利不复存在了。
如何解读该政策?吴晓波频道给出“深圳打响"两会"后调控第一枪”的定位。调控谈不上,但确是楼市基础秩序重构。很难想象,一直自诩市场化程度高的深圳,占楼市供求60%、涉及上千万居民的二手住房交易,居然纵容如此不透明的“多重价格乱像”。价格是资源配置的第一要素,也是宏观调控的基础,80年代“价格闯关”,不就是为了市场化改革吗?
信号乱了,何谈市场化和调控?2016年9月以来,深圳楼市调控稳步推进,新房价格17连降,成交下滑50%以上。乍一看,调控绩效显著,但不受政府管制的二手房价却明显上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至今年2月,深圳二手房价指数连涨5个月,2月同比涨幅达4.7%,创1年来新高。2016年以来,深圳未供应一宗商品住房用地,人口却连续2年暴增50万以上。
深圳房价再度暴涨不是没有可能。一个突出的例子是,规避限购和价格管制的“类住宅”,在京沪穗是“边缘住宅”,但2017年深圳“类住宅”成交量超过新建商品住房,价格也直逼后者。近期,某知名开发商一个产权仅50年的“产业研发+宿舍”的项目拿到预售证,宿舍售价为每平米10万元,但使用面积只有建筑面积的50%。看来,水面平静但水下已波澜壮阔。
那么,“三价合一”有什么影响?媒体都说,新政导致刚需被错伤,但笔者认为,冲击最大的是投资客。改革开放以来,深圳一直享受“低税红利”,但就当前楼市而言,这个红利并未有多少雨润到实体和普通百姓,而异化成为胆大的“二把刀”博傻的“灰色红利”,而“杠杆+低税”这剂鸦片更助长了博傻的勇气。看中房价上涨,以少量自有资本辅以低交易成本,可撬动高价房产。三价不合,首付可低至20%,配上消费贷,首付甚至可以套出来。
现在,“三价合一”了,灰色红利没有了,想象空间没有了,“快进快出”的收益没有了,傻胆儿也没那么大了。这就是为何?政策甫一推出,投资客心慌慌,将板子打到“错伤”刚需上,吃瓜群众跟着唱喝,寄望于混肴视听,倒逼政策沿着错误的道路进行所谓修正。对刚需而言,表面上看,或首付款增加了,或缴税增加了,“上车”更难了,但支持刚需不以违规为代价。
如果刚需购房困难,应调低首套房首付和利率。问题是,何为刚需?就连首套房、首次购房都可能是投资行为的情况下,实在分不清楚。另外,“假离婚”、用子女和父母名字购房大行其道,甚至中介堂而皇之地兜售“购房指标”,刚需是个可意会但不可量化的宽泛概念。在西方,从来没有刚需的概念,只有根据诚信申报、收入核验,对住房困难人群的保障。
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监管框架内,也无“刚需”的概念和衡量标准,实践中已异化为占据道德制高点、大肆抨击政策的工具。如同“三价合一”是基础秩序,刚需的界定也是基础秩序,这需要民政、公安、社保等各部门合作,统一信用代码、住房信息联网、户口婚姻登记等,都要统一。这样,即便以首套房、首次购房界定刚需,也就可以操作了,否则别拿刚需说事。
(作者系资深地产研究人士)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finance.72177.com/2018/0403/43702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