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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严打骗保非法倒药 详解哪些行为属骗保

2018年04月02日 23:46

日前,新区召开了区卫生计生行业2018年业务工作部署会议及医疗保险政策培训会。据了解,以下行为都属于医保骗保:

允许或者诱导非参保个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

将应当由参保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挂床住院或将可门诊治疗的参保个人收治住院;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套用医保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等骗(套)取医保资金;

重复开药、超量开药、超禁忌证使用、重复开具诊疗项目等。

从新区卫计委获悉,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滨海新区将严厉打击骗保和非法倒药违法犯罪行为。今后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内部监控制度,在重要点位加装监控设施设备,并加强“门特”精细化管理,建立门特复查鉴定退出机制。

市医保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均对骗取社会保险金行为作出了明确的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七条、八十八条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等定点服务机构及参保人员的违法行为及处理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七条、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三条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处罚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违规行为共计22条。

目前,本市对科学制定合理用药考核方法,动态调整医保基金分配,保障国家谈判药品供应,严厉打击各种倒药行为,管控“异常品种”,推进合理用药,严格规范各项诊疗行为,加强门诊特定疾病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强医疗费用审核,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理解决,探索药品供应保障新模式,推行门诊用药拆零使用等几方面都作出了规定。其中,研发启动药品监管码追溯系统,通过药品监管码关联医师处方、患者信息、医保卡和药品信息,实现可查倒追。建立长效预防机制,在门急诊大厅、挂号收费、诊区、病区、药房等重点区域设立固定监管岗亭、监控摄像装置,对门特病参保人员,接诊医师、药师实行重点监控。加强门诊特定疾病精细化管理。严控增量,强化门特鉴定管理,建立鉴定医院、医师名录和评估考核机制,实行“一次鉴定、终生负责”责任倒查机制。清理存量,建立门特复查鉴定退出机制,排除虚假患者,对办理虚假门特病登记的参保人员、医师和医院,依法依规取消参保人员门特登记,取消医师门特病鉴定资格,对医院依据医疗服务协议进行处理。推进“互联网+视频监控”应用。在线实时监控就医诊疗行为,实行重点提醒、疑似约谈、违规查处,推广人脸识别技术,实现诊疗数据和就医信息同步监管。滨海新区将积极配合,落实全市相关部署。

发现任何疑似违规行为,您可以拨打市医保监督所相关举报电话022-27680150。(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402/43701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