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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税公布“最多跑一次”清单 1日起实施

2018年04月01日 22:14

 自4月1日起,天津国税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正式实施。这是天津市国税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收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记者了解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该清单已以公告的形式向纳税人公布,4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同步实施。天津国税相关负责人强调,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办税人员实名认证的,不适用“最多跑一次”。

该清单包括报告类、发票类、申报类、备案类、证明类5大类135项事项,涵盖了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办理事项的80%以上。同时,该清单还明确有81个办税事项,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或“网上办税+数字证书”方式完成,实现办税“不用跑”。

记者了解到,天津国税“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税指南已在天津市国税局门户网站发布,内容包含清单所列事项的报送资料、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及实现“最多跑一次”的途径和方式等内容。(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401/43699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