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这一拳的代价有点大 出租车司机怒打乘客获刑罚
2018年04月01日 22:02一出租车司机因乘客质疑车费问题与其发生口角,怒火中烧,一拳打伤乘客。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刑罚。
被告人王某,男,32岁,出租车司机。2017年6月一天傍晚,被害人李某乘坐出租车到达河东某小区时,因车费比往常多了几块钱,对司机王某产生质疑,双方发生口角。在争吵过程中,王某的情绪越来越激动,最终压抑不住的怒火爆发出来,一拳击打到被害人李某的面部。这一拳不仅将被害人的眼镜打碎,还致其面部多处受伤。经天津市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李某损伤程度为一处轻伤一级,一处轻伤二级,三处轻微伤。被告人向公安机关投案,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王某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经审理,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401/436996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