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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环卫标准下月实行 一级道路含尘量不超10克/平方米
2018年03月27日 10:51记者从市市容园林委获悉,本市日前推出的《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检测考核实施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此办法通过量化考核,进一步强化道路机扫水洗作业精细化、标准化管理。其中,一级道路的每平方米含尘量不得超过10克。
据介绍,根据该办法,“以克论净”检测考核,将依托道路积尘检测车开展,每条道路抽样选取6至8个采样点位,启动集尘装置落地集尘,通过自动称重系统出具检测数据并上传至中控系统,中控系统将全部采样点检测数据分析取均值后,给出该条道路最终检测结果。部分区域四级道路不具备检测车检测条件的,采用人工检测的方式辅助检测。
按照道路等级划分,不同等级的道路,考核标准不同。其中,一级道路每平方米含尘量不得超过10克,二级道路每平方米含尘量不得超过12克,三级道路每平方米含尘量不得超过15克,四级道路每平方米含尘量不得超过20克。超出标准的,将根据相关公式进行扣分。市容环境主管部门每月对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对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新五区和滨海新区进行排名,结果上报相关单位。
新闻链接:本市2013年印发《天津市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管理标准规范》。根据规范,一级道路划分条件为商业网点集中,道路旁商业店铺占道路长度不小于70%的繁华闹市地段;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路及其所在地路段;大型文化娱乐、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路段;平均人流量为100人次∕分钟以上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路段;本市确定的重点道路、景观道路、快速路。二级道路划分条件为城市主、次干路及其附近路段;城市网点较集中、占道路长度60%—70%的路段;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所在地路段;平均人流量为50—100人次∕分钟的路段;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三级道路划分条件为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居民区和单位相间的路段;城乡结合部的主要交通路段;人流量、车流量一般的路段。四级道路等级划分条件为城乡结合部的支路;居住区街巷道路;人流量、车流量较少的路段。(“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327/436939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