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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京冀养老养老补贴跟着走 可自主购买养老服务

2018年03月12日 18:51

天津日报记者 韩雯 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津籍享受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的老人,不受区域限制,补贴跟着老人走,可以自主购买京津冀三地养老服务。

去年年初,按照轻、中、重三个照料等级,我市将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200元、400元、600元。去年年底,补贴由原先以服务券的形式支付调整为现金方式发放。也就是说,津籍享受此项补贴的老人,若是在京冀养老,补贴照样也能领。

此外,我市对京津冀协同养老的扶持政策还包括: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来津建设养老机构的京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新建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补贴3万元,改扩建的1.2万元;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补贴1.5万元,改扩建的0.6万元。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我市养老机构收养京冀籍老人,不影响享受运营补贴待遇,补贴标准实行差别化发放,对收养自理老年人的民办非营利性机构,每年每张床位补贴1050元;收养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每年每张床位补贴2250元。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来津建设养老机构的京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以及入住我市养老机构的京冀两地老年人同样享受我市养老床位综合责任险。社区养老服务──对京冀籍在津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同我市老年人一样,享受日间照料、配送就餐、托老等社区养老服务。

据介绍,目前,京津冀三地民政部门正在合力破解跨区域老年福利和养老服务方面的身份和户籍壁垒,特别在社会保障、养老保险、救助补贴等方面做好政策制度对接,促进制度体系渐进融合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让京津冀三地老人异地养老无障碍。另外,还谋划建设养老服务产业园,鼓励有实力的养老企业走跨区域的品牌化、连锁化发展道路。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312/43684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