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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使用儿童座椅或写入法规 减少儿童受伤比例

2018年02月07日 23:55

城市快报记者 张珊珊 目前,津城家用汽车保有量为282万辆,排在全国第七位。公安部道路安全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儿童道路交通伤害状况研究报告》指出,我国每年有超过1.85万名十四岁以下的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

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报告显示,发生碰撞时,车内儿童如使用儿童安全座椅,遭受致命伤害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例如,日本原来儿童安全座椅普及率仅为12%。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写入法律后,其普及率提高到60%,儿童发生交通事故的死亡率降至原来的1/5。

目前,我国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尚不足1%,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写入本地未成年保护条例或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仅有海南、深圳、南京、上海、杭州等地区。去年3月,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将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将对车辆驾驶人员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扣驾驶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规定出台后,当地的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率显著提高。

日前,市妇联建议参照已出台相关规定城市的成功经验,将“在驾驶家庭乘用车时携带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时,需配备和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写入《天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或《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若干准则》,从法律层面强制家长为未满十二周岁的孩子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并设置相应的惩罚性措施,以此预防和减少儿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比例。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207/43667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