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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台新政 符合条件引进人才可"租房落户"

2018年01月10日 23:37

城市快报报道 昨日,本市公安机关发布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双十条”措施并启动实施。其中最引人瞩目的一条政策,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政策等有关条件的人,将可以“租房落户”。

为保障新政有效落地,一些配套细则也将于近期出台

【租房落户】条件

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年龄和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45周岁以下)

在津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在津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合法取得居住证

本人或直系亲属无名下合法产权住房

【租房落户】实现

可在长期租赁房屋所在地社区落集体户口

【租房落户】意义

有效破解“无房落户”困难,服务人才在天津长期稳定就业和长期稳定居住

利好连连

电子证件

信息服务

在“天津公安”手机APP实名注册后,即可享受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驾驶证、行驶证5类电子证件信息服务

网上查询

法律文书

“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PC端开设“文书公开”功能,方便群众查询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决定书

网上变更

户籍信息

申请变更“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文化程度”户籍信息,可在“天津公安”手机APP的“电子证件”中提交办理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110/43637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