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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购“开门红”小心被忽悠 部分产品存风险隐患

2018年01月05日 17:30

城市快报记者 杜敏 每逢岁末年初,保险公司都会开展“开门红”销售活动。但随着竞争态势日趋激烈,部分保险公司的“开门红”产品销售也出现一些风险和隐患。对此,中国保监会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要小心风险。

据介绍,近期为冲业绩,有的保险销售人员利用活动炒作概念,以“即将停售”“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利用消费者在信息不对称、不透明情况下的盲从心理,诱导其冲动购买“开门红”产品。或者,为获公司高额奖励,部分销售人员利用活动期间的产品销售政策夸大宣传,违背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如在介绍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时,存在以历史较高收益率进行披露、承诺保证收益等夸大宣传或不实宣传的行为,进而误导消费者投保。

对此,保监会明确指出,《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中规定,保险公司决定在部分区域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宣传和销售误导。另《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中要求,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保监会提醒消费者,年初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不盲目跟风冲动消费,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8/0105/43631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