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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空气质量达标22天 津通报10起环境违法案例

2017年12月31日 22:37

案例包括:程小伟个人塑料加工点违法排放污染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天津广聚源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移送拘留案、天津市兴佳圆自行车有限公司通过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姚振广个人煤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按日计罚案、天津市宝利金制管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案、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排放大气污染物超标案、天津百利展发集团有限公司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贮存案、天津市国联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麦卡捷自行车(天津)有限公司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案。

又讯(记者 曲晴)昨日,市环保局发布11月本市及各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通报各区空气质量排名及经济奖惩情况。

11月,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8,同比下降35.8%;达标天数22天,同比增加11天;达标比例73.3%,同比上升36.6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5天。PM2.5、PM10、SO2、NO2和CO浓度同比下降;O3浓度同比持平。空气质量排名较好的区为蓟州区、河东区和和平区,较差的区为静海区、西青区和宝坻区。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17/1231/4362708.shtml